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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ulletin

【獎助學金公告】112學年度陳成慶教授紀念獎助學金

截止日期

名稱

金額

條件

限制

申辦文件

備註

112/9/23

112學年度陳成慶教授紀念獎助學金

每名8~10萬元,4~5名。

※實際頒發名額與獎助學金金額以審定後之公告為準。

大學部與研究所具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。

1. 清寒優秀者,以經濟負擔重、有需要助學者為優先。

2. 除一年級新生外,前一學年專業主科*成績平均在GPA 3.0 (百分制76)以上,無不良紀錄者。(*不含共同必修課,通識課程,和選修課)

3. 本學年未獲其他獎助學金者。

4. 獲得本獎助學金學生,不得兼領其他獎助學金(情況特殊者除外,但每學年領取之獎助學金總金額不得逾新臺幣20萬元)

4. 如無合適獲獎人,可從缺。

受獎人應配合事項:受獎學年第二學期期末(615日前)需繳交「年度學習成果書面報告」(內容含蓋學習心得、個人參與之研究報告、人生歷程感想或其他重要學習成果),由本系轉送設獎人查考。

1. 申請書。

2. 切結書。

3. 學業成績單影本(含入學以來全部成績,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成績單)

4. 操行紀錄證明(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紀錄)

5. 獎懲紀錄證明(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紀錄)

6. 相關證明文件任一件或多件(例如: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證明、家中發生變故、國稅局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全戶各類所得清單、或其他相關證明如助學貸款等)

7. 自傳一份(請用A4紙印出或繕寫,兩頁以內)

8. 申請續領者需繳交前一年度之「年度學習成果書面報告」。

附件:

1. 陳成慶教授紀念獎助學金設置要點

2. 申請書

3. 切結書

※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,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。

承辦人員:簡群欣,電子信箱:chiench@ntu.edu.tw,電話:(02)3366 15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