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kip to main content

台大化工系網站英文版

Bulletin

【獎助學金公告】112年度財團法人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

截止日期

名稱

金額

條件

限制

證件

備註

112/9/18

財團法人台聚教育基金會獎學金

每名10萬元,名額由基金會獎學金遴選委員會決議分配。

大三()以上及碩、博士生。

1.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達全系所前20% 者,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。

2. 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。在校未受記過以上處分。

1. 申請表。

2. 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1份。

3. 個人自傳。

4. 教授推薦信1份。

5. 可檢附研究論文摘要及初步成果報告、研究專題報告或其它優異表現之證明等。

6. 家境清寒者,另附相關證明資料,優先列入考量依據。

附件:

01_獎學金辦法

02_申請書

※請將申辦文件依上述順序排列,於截止日期前送交至化工二館N210室。

承辦人員:簡群欣,電子信箱:chiench@ntu.edu.tw,電話:(02)3366 1519